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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会员及考生征集
2014-09-06 20:07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5日 | 点击次数: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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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注册资产评估师会员及考生: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为了解北京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考生的心声,请大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邮箱:xue_78910@sina.com或casyx@cas.org.cn。也可反馈至中评协“话评估”微信平台,公众号是CAS-ZCPG。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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