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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
2014-07-20 20:34
京会协党群组[2014]11号 |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17日 | 点击次数:422 |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和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2014年北京注协党委工作计划和安排,举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强化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意识、领导责任,提高组织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能力素质,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基础。
二、培训对象
北京注协党委所属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邀请中注协党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市委社会工委党建处、市财政局党办有关领导及行业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预计150人。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1日至15日,共5天,40学时。
2、地点:
(1)集中学习在新大都饭店华兴宫报告厅;
(2)实地调研在河南省兰考县。
3、培训期间费用,由北京注协党委承担。集中学习不安排住宿,实地调研统一食宿。
五、培训内容
(一)专题辅导
1、《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推进行业党建发展》--中注协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
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委社会工委副巡视员赵济贵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二)研讨交流
学习发展党员细则及党建疑问解答。
(三)实地调研
分两批赴河南省兰考县实地调研。第一批,8月13日-15日;第二批,8月20日-22日。
六、培训要求
1、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合理安排好学习培训与日常业务工作,按时参加各环节的学习培训,努力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本次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2、参训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学风,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党组织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怎样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行业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建言献策。
3、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4、实地调研乘高铁往返,需提前订团体票,请参加调研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于7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QQ或传真)发送注协党委办公室。名单确定后,无法替换。
联系人:任勇、李佳,电话:88221061、88221079
传真:88221096
附件:赴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报名回执)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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