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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
2014-06-19 21:10
| 京会协〔2014〕73号 | |
|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 点击次数: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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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方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047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后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发放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5]054号)的规定,结合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内部培训书面资料以及在中注协培训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情况,经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发放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
请相关事务所在6月23日至7月4日期间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以传真方式上报到北京注协继续教育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账户,由北京注协财务部统一拨款。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部。
传真:88221086
培训部联系人:张霞 李彦青
联系电话:88221085 88221127
附件1:领取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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