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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专业服务招标,莫让价格迷乱
2014-06-04 21:11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4-05-23
谨防价格战的“蝴蝶效应”
孟子云:“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也许只有放开眼前的小利,才能成就日后的收获。
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黄中茂看来,如何引导招标市场逐渐步入良性循环,仍需要付出艰苦和长期的努力。“压价招标和低价投标可能会影响执业质量,也可能影响到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健康发展,这无异于‘涸泽而渔’。”
然而,实践中也不乏购买方觉得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物有所值,愿意给予更多资金增加购买服务项目的案例。
“注册会计师自身能力的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是问题的关键。”黄中茂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也需要转型,当事务所业务趋于饱和时,也就没有精力去参与低价招标项目,如果没有事务所愿意参与低价招标项目,低价招标项目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市场。
目前,对于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已经逐渐成为不少地方协会的努力方向。“对招标事前的监控还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对招投标的情况进行事中跟踪依然可行,如果发现招标方存在压价招标的情况,可以通过与对方沟通交涉,杜绝‘低价者得’的情况发生。”黄中茂告诉记者。
此外,针对事务所低价参与投标项目的事后监督,中注协也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应对措施。
为此,中注协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提出多项具体治理措施,要求严格执行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督促和指导事务所完善业务项目成本管理政策和程序、实施实名举报制度、推动建立业务收费报备通报制度。
另外,中注协相继约谈了相关事务所负责人,就收费水平较低的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提示,提醒事务所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同时,以执业质量检查为契机,严查涉嫌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及相关业务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对地方协会工作的指导,形成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工作的全国联动也是中注协的又一举措。近期,中注协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氛围。
“通过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业务进行质量检验和对检验结果的处置,可促进事务所形成‘收费虽低必不许降质量,程序虽繁但不能省人工’的理念,促进其按市场规律恰当定位合理报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二部主任杨时中说。
莫让规模成为“拦路虎”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政府购买服务的价格没有逐年攀升,但是“门槛”却有越来越高的趋势,不仅对“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的收入规模提出要求,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有些项目甚至需要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这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引来众多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不满。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小事务所联盟主席裴启亮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仅有少量审计业务需要十分庞大的审计团队参与。在审计过程中,不少大所也只是派出几个项目组参与招标项目,并不需要“全体出动”。
因此,中小规模事务所如果全力以赴也能承担此类业务。同时,在中注协公布的《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注册会计师人数在35名及以内的事务所也有8家,这足以说明人数规模不大的事务所也能做专、做精、做强。
“扩展招标的视野,不仅可以给小型事务所投标的机会,也给招标人多一点选择。”杨时中表示,为了便于招标人恰当评价事务所的能力,还需要不断完善事务所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同时,中注协可发布所有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信息,供公众查询,为招标方提供判断事务所优劣的参考依据,而不是仅凭事务所人员规模来判断其承办业务的能力。
对此,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陈叔军认为,注册会计师人数和收入是其内部组织机构决定的,与审计质量并没有必然关系。政府购买服务时,应更关注审计质量,而非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同时,不宜设置过多条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
“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能力应成为挑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陈叔军告诉记者,假设预期使用者因信赖和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信息作出错误决策,而因此遭受的损失,会计师事务所应赔偿其因故意或者过失给预期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因此,建议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金之和不得低于2000万元。
信息公开平台亟待建立
规则的执行、机制的运作、观念的展现、方法的运用都需要平台。为破解信息闭塞的瓶颈,建立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专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刻不容缓。
记者了解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实现注册会计师所有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通过公开的平台,促进实现公平公正。
杨时中告诉记者,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三大方面的职能。首先,收集投标信息,过滤筛选不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条款,分析预警招标投标异常行为。其次,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最后,公布中标结果,跟踪中标者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等履约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采集采购方和承办业务方相互评价意见,积累信用记录,为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提供管理所需的信息。
“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范围。”杨时中认为,该系统可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由专业公司负责制作、运行、经营,但应与中注协的注册会计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便于获取行业管理所需的信息数据,实现在线监管。
同时,通过平台的运行,使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达到“招标方以适当的付出得到良好的服务,投标方的标书得到公正评价,中标者以优良服务得到满意回报”的目的。
本报记者 惠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