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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发布《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
2014-07-29 20:48
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明确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的权责和地位,规范首席评估师的管理,发挥首席评估师在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的作用,防范执业风险,中评协日前发布了《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包括“总则”、“首席评估师的产生”、“首席评估师的职责和权限”、“首席评估师的管理”和“附则”,共5章22条。
《办法》明确首席评估师是资产评估机构最高管理层在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责任人,由资产评估机构最高管理层提名产生,直接对最高管理层负责。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董事会(执行董事)或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作为最高管理层,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办法》规定首席评估师应当确保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推动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监督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组织制定本机构的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对有重大争议的评估报告进行专业评审等。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首席评估师的意见。
《办法》还明确了首席评估师的任职程序,经中评协(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或所在地地方协会(非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审核同意后,评估机构方能任命或聘任首席评估师。同时规定首席评估师要向中评协或地方协会提交年度任职情况和执业质量情况报告。
《办法》的施行,有利于评估机构规范首席评估师选任,明确首席评估师职责、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质量控制落实到人,对评估机构保证执业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各级评估协会加强和规范首席评估师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稳定的质量控制和业务检查队伍,实现“管人”到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