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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员办积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新模式
2014-09-16 21:5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的要求,北京专员办在财政部顶层设计的总体架构下,对当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现代财政制度方向,突出监管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积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新模式。
一、关口前移,监管工作经常化
北京专员办综合运用事前介入、事中跟踪等方式,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贯穿全年始终,实现监管工作经常化。
一是在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环节加强前置把关。对财政部授权参与审核事项,如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基建贷款贴息等专项补助资金,北京专员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业务司局决策要素,有效规范申报行为,夯实中央专项资金分配基础。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管。对资金量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重点项目,从财政部下达资金开始,就跟踪了解财政资金的流向和项目实施的动向,强化对项目预算执行的控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二、制度先行,监管工作规范化
北京专员办通过梳理岗位职责,制定操作办法,强化制度约束,有效规范监管主体行为,实现监管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按照资金特点和管理要求,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划分,实施分类监管。包括按资金性质分为资本支出和补偿支出,按补助方式分为前端补助和后端补助,按重要程度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是建立联合监管制度。北京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建立了资料报表定期报送制度、财政日常联合监管制度、财政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技术支撑,监管工作信息化
北京专员办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实施监管,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体系。依托台账系统,定岗定人日常采集录入预算指标文件信息,归纳整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时限、拨付对象、资金配套、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地方再分配指标文件与中央指标文件进行关联链接。
二是强化信息化平台决策分析功能。利用台账决策分析功能,机动设置数据查询及筛选条件,有侧重地加大对经建、社保、农业、教育等重大项目的动态跟踪,监控专项资金流向。针对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据此提出改进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使预算安排与实际资金需求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