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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
2014-07-13 20:50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 |
财关税〔201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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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
2014-07-13 20:50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 |
财关税〔201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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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