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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专员办:逐步形成保障性住房资金“全过程、

2014-06-27 21:00

2014年6月27日 来源:贵州专员办

  今年以来,贵州专员办结合专员办工作转型任务,继续创新和完善中央补助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审核方法,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逐步形成“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格局。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资料报送,注重审核“事前”引导。贵州专员办已连续三年参与贵州省住建厅举办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培训班,分批对各县(市、区)分管保障性住房工作负责人、住房保障部门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对上年度审核发现问题进行剖析说明,指出违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对新出台的政策及管理规定进行宣传讲解,帮助地方用足用好政策。同时,结合审核工作实际,积极制定相关制度,对审核资料的报送进行规范,明确报送要求,固定报送格式,切实减轻基层经办人员的负担。贵州专员办与贵州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制定的《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监管办法(试行)》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注重审核“事中”控制。为更好地发挥各相关部门核查优势,提高非现场核查质量,贵州专员办与贵州省财政厅、住建厅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审核过程中,贵州专员办与贵州省财政厅、住建厅充分沟通,对全省的非现场审核标准进行统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县市相关部门也通过联络员主动及时完善报审资料,说明实际情况。有效的沟通协作,提高了非现场审核的主导权和效率,提升了审核质量。

  三是加强对发现问题的分析处理,注重审核“事后”反思。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贵州专员办一方面与贵州省财政厅、住建厅共同要求各地迅速做好整改工作,对审核不严、虚假申报等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另一方面,做好两个“反思”。一是反思政策执行。审核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了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落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将审核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上报告,提出完善管理的相关建议。二是反思自身工作。积极总结,对本年审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环节进行修正,不断完善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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